入行十年了,
在第十年報了我的第一筆違約交割,
這個顧客真的很糟糕,
自己沒有能力留股票,
只能做當沖,
結果空的股票太強勢,
那有人去空開盤沒多久就漲停的股票呀!
賭它會下來也不用跟自己過去,
又不是不知道自己沒能力留倉,真糟糕!
只能怪自己太大意,想說有上次的經驗,
她應該會更小心謹慎才是,
沒想到,愛賭的人就是愛賭,
根本不知道”害怕”二個字怎麼寫,
而且聽經理說,他之前跟她先生也有過過結,
她先生現在都不敢走進我們公司一步,
要我跟她接觸時小心一點;

前天,當她問我如果交割款不夠時,
我能不能借給她,我說:
公司規定我們無法跟投資人有借貸關係,
無法借錢給她,她說,那公司有沒有辦法借,
我說公司不會介入這樣的事情,
她又問那經理呢?經理可不可以借給她?
我說,基本上也是不行,如果我們二個借錢給妳,
就表示我們不想要這個工作了,
所以請妳體諒我們的難處。

昨天一大早,她就帶著自白書,
還有交割單到我面前來,
說:這次是最後一次了,
我以後再也不做股票了,
你們幫幫我吧!
我把差價都存進去戶頭了,
看看公司能不能幫我這個忙,
我不敢去跟地下錢莊借,太可怕了,
我跟經理就跟她說,
你可以跟家人借呀!家人會借你吧!
結果沒想到她的信用差到連家人都不想理她,
那...我們這些外人,又怎麼敢冒然相信她呢?
誰知道幫了她之後,她還會搞什麼飛機,
於是我們還是決定申報違約,
頂多是我在山上黑了,
但這又不是我的問題,是顧客本身的問題,
如果長官明理的話,
應該知道我們是按照SOP作業流程在做的,
顧客無法交割,我們無法代墊交割款。

由此事件,我想以後我要更慎顧客群,
把精力多花些在20%的顧客身上,
慢慢的一些顧客放出去,
不過希望新來的學妹要加點油,
趕緊跟上來,醬子我也比較好放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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